药品标准将适应市场和企业需求

    添加日期:2015年1月13日 阅读:1521

        2015年正是新版药典出台之年。据悉,新版药典将在1月公开发行并启用。相比于2010版药典,新版药典进一步强调了“安全、有效、均一、稳定、可控”。不但药品质量检测与控制方法及中药、化学药和生物药标准得到广泛性修订、完善及提升,而且在中药标准方面,基本建立了适合中药特色与特性的整体控制质量的新体系和新模式。
        未来,在药品标准工作上,国家将逐步建立起“政府引导、企业主体、市场导向、社会共举”的格局。
        品种增幅27.4%,安全控制趋严
    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(下称《中国药典》)是由药典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的规定,负责组织编纂及制定、修订的法定国家药品标准。与国际上其它药典不同的是,《中国药典》继承发扬了传统医药学的成果,并实现了中西医药学的结合。
       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已先后编订了9个版次的《中国药典》,如今2015年的新版药典为第10个版次,已于2014年下半年基本编纂完成,并将在2015年1月正式公开发行并启用。
        据了解,相较于2010版,2015年版的药典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:一是收载品种增幅达到27.4%。2015版药典拟收载5800个品种,比2010版药典增加1200多个,修订品种751个;二是通过药典凡例、通则、总论的全面增修订,从整体上进一步提升了对药品质量控制的要求,完善了药典标准的技术规定,使药典标准更加系统化、规范化;三是健全了药品标准体系。特别是药用辅料品种增加至260个,新增相关指导原则。在归纳、验证和规范的基础上实现了《中国药典》各部共性检测方法的协调统一;四是2015版药典附录(通则)、辅料独立成卷,构成《中国药典》四部的主要内容;五是药用辅料品种收载数量显着增加。拟新增128个,共计260个,增长率高达97%。
        同时,在安全性控制项目上也有大幅提升。中药方面,制定了中药材及饮片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度标准,推进建立和完善重金属及有害元素、黄曲霉毒素、农药残留量等物质的检测限度标准。加强对重金属以及中药材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等;化学药方面,对有关物质加强了杂质定性和定量测定方法的研究,实现对已知杂质和未知杂质的区别控制,优化抗生素聚合物测定方法,设定合理的控制限度,整体上进一步提高有关物质项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;生物制品方面,增加相关总论的要求,严格生物制品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,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性,同时增订“生物制品生产用原辅材料质量控制通用性技术要求”,加强源头控制,*大限度降低安全性风险等。
        值得注意的是,在新版药典的上述调整中,将上一版中中药、化药、生物制品三部分别收录的附录、辅料合而为一,独立成卷作为第四部。对此,国家药典委员会****钱忠直曾表示,虽然对每部药典分别制定附录更有针对性,但单独成卷能有效规避上一版药典附录条目中,附录标题相同内容也相同的现象。据了解,上一部药典附录标题相同内容也相同的达51项。
        对于新版药典的改进,曾前后参与9版药典修订的药典顾问周超凡认为,药典修订工作的进步很大,药典中收录的品种越来越多,规格也越来越严。国家药典委副秘书长周福成也曾表示:“2015年版药典中,不但药品质量检测与控制方法及中药、化学药和生物药标准得到广泛性修订、完善及提升,而且在中药标准方面,基本建立了适合中药特色与特性的整体控制质量的新体系和新模式。”
        药品标准工作格局仍待完善
        在我国,药品标准分两种:一是国家标准,即上述的《中国药典》,收载的品种为疗效确切、被广泛应用、能批量生产,质量水平较高并有合理的质量监控手段的药品;另一种是卫生部部颁药品标准和地方标准即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卫生厅(局)批准的药品标准,将一些未列入国家药典的品种,根据其质量情况、使用情况、地区性生产情况的不同,分别收入部颁标准与地方标准,作为各有关部门对这些药物的生产与质量管理的依据。
        毫无疑问的是,药品标准,特别是《中国药典》标准,对于药品生产企业有着巨大诱惑力,因此,药企也都极力想要介入药典药品的标准起草,以获得竞争优势。据了解,药企起草标准,不仅要花费数年时间,费用也达数百万元。且需经过地区药检所、省药检所、中央药检研究院层层把关,一些药物为了确定安全性还必须做动物实验。
        但其所带来的经济价值也是巨大的。首先,我国医院用药市场占据着近80%的终端份额,而医生在开处方的时候,一般会尽量开药典上有记载的药物,因为药典上没有记载的药物疗效不敢肯定,安全性不够;其次,一种药物想要进入医保目录、成为国家基本药物,其前提则是要被药典录入;*后,从销售上来说,一旦被药典收录,一年一个品种的药物卖一个亿都是有可能的。
        但我国药品标准整体水平仍然不高,目前,我国部颁或局颁标准有13000多个,占76%,这些标准普遍存在着检测方法落后、专属性不强、不能准确测定有效成分、不能真实反应杂质含量等问题。同时,药品标准淘汰机制不健全、药企提高药品标准的能力和内在动力不足等情况也亟待解决。此外,我国尚未建立起统一、动态、高效的药品标准信息平台,导致标准整体水平不明,难以查询*新标准,使执行容易出错。
        有消息表示,在未来,药品标准的发展将逐步建立起“政府引导、企业主体、市场导向、社会共举”的药品标准工作格局。旨在使标准适应市场和企业的需求,使企业成为标准化活动的主体。
        其中,在市场导向方面,国家将充分利用市场的作用,提高药品标准的市场适应性。并明确,药品标准的制定和应用应是一种市场行为,也是应用者的自愿行为,而不是政府的行政性行为。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,要使药品标准体系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发展,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秩序。通过药品标准化战略的实施,从标准化角度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完善。
        在此背景下,药企方面若想要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,一是根据企业自身定位,积极开展本企业的标准化活动,在采纳和吸收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基础上,形成既有自身技术特点,又有竞争力的标准;二是积极从事本行业的标准制修订工作,争取成为主导者;三是代表企业或行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,并成为主要力量和贡献者;四是积极争取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活动,凭借自身的技术能力和对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熟悉与了解,影响国际标准的制定,使其内容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。
        2015风向标
        从总体情况看,2015版药典收载品种的安全性、有效性以及质量控制水平又有了新的提高,基本实现了“化学药、生物药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,中药主导国际标准”的总目标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——国家药典委员会秘书长 张伟
        2015版药典我们不仅增加和修订了主要检测方法应用指导原则,还增加和修订了药品生产、流通、储运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原则,全面控制药品质量。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——国家药典委员会**** 钱忠直
    责任编辑:候明芳    WWW.1168.TV    2015-1-13 11:38:41

    文章来源:

版权与免责声明:
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

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(短时间见效,高复购)

联系电话:19937853017
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
本文标签:
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-WWW.1168.TV Copyright © 2008-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
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(粤)-经营性-2024-0324网站备案/许可证号:粤ICP备14090958号-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
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: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,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→返回顶部←
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,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,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,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,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→返回首页←